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一)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6月-11月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优良天数比例为99.0%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内河(湖)断面达标率87.0%,同比上升8.5%
(二)严格保护核心生态区
划定4403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总面积的七分之一)为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将海南岛95%以上的原始林,55%以上的天然林等生态区位最重要的区域纳入实施严格保护
国家公园区域内重要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特别是海南长臂猿家族群和个体数在试点期内有所增加,新形成第5群并添一幼崽,个体数量达到33只
(三)推进清洁能源岛建设
■昌江核电二期项目已于9月2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获得项目核准
■首创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初步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管理体系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三季度末,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420辆,累计建设充电桩(枪)17379个
■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海口市于10月1日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批准实施11个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控规以及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 生态旅游 交通基础设施
3个专项规划
完善“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机器管规划”试点,发布公众版“一张蓝图”,连接码上办事、椰城市民云等应用程序。
(五)自贸港建设资源要素保障有力
2020年6月-10月土地有偿出让面积547.70公顷
出让面积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5.36%
2020年6月-10月出让价款209.68亿元
出让价款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4.50%
(六)资源高效利用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创新实施“只转不征、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混合用地、标准地等土地利用政策制度
全省已有1000多宗项目用地采取创新用地政策落地,节约地价成本4369万元
(七)国土空间保护治理能力提升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4940.23公顷
通过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进行1164.17亩耕地指标、955.18亩水田指标交易
成交金额4.39亿元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省自然资源与规划厅 省林业局)
强化法治 护航自贸港建设
一、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动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第一批涉及3部法律7部行政法规的调法调规事项圆满落地,第二批涉及2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的调法调规事项也已上报国务院
6月1日以来,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1件(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3件,市县法规8件)
二、律师行业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
出台新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在对外开放、律所设立门槛、组织形式、行政审批、人才引进、税收优惠和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10大创新,其中6项系全国首创
在全国率先实行律师事务所容缺审批,截至今年11月20日,全省登记注册律师事务所242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3%,社会律师32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8%
三、商事仲裁机制国际化驶入快车道
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11名理事中有4人为欧美、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世界上仲裁发达地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资深专业人士,占理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目前
海南国际仲裁院972名仲裁员
分别来自于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
可以提供20种语言服务
四、全域全流程涉外民商事法庭建设成效明显
海南法院于2019年9月在全国首创设立海南省全域涉外民商事法庭,对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后,2020年6月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收案305件,结案68件
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增强
一年多来,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818件
2020年6月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779件,结案735件,同比分别上升144.74%和190.61%
六、诉讼便利与服务水平提升
截至11月20日,全省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13130件,跨域立案861件;其中,今年6月1日至11月20日,网上立案7615件,占比58%,跨域立案359件,占比41.70%
今年6月,省人大审议通过《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8月1日正式施行,在海南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建立诉讼、调解、仲裁等多位一体的国际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七、加深拓宽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法治航道”
出台《海事司法保障促进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聘任外籍调解员参与邮轮游艇纠纷处理,参与游艇租赁规范文本制定,在凤凰岛邮轮母港等地设立邮轮游艇纠纷巡回审判点,创新开启就地“受案、审理、速裁”办案模式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省司法厅 省高级人民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